关于印发《2014年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0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关于印发《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机局、农业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现将《2014年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推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株洲市农业局

                                   2014年3月6日

   

   

   

   

   

   

   

   

   

   

   

   

   

   

   

   

   

   

   

   

  抄送:省农机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农办。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印发

  2014年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技术推广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粮食增产丰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湖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水稻集中育秧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做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农机管发〔2014〕16号)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14年全市早稻共计推广集中育秧77万亩,新增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240个,所有集中育秧项目必须优先保证机插秧任务的完成。

  (二)2014年全市新推广水稻插秧机为345台以上,机插面积69万亩以上,培训育插秧机械化技术人员和插秧机手共计875人以上(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以市农机局局长褚彭明为组长,市农业局副局长刘晓理、市农机局总工程师杨志辉为副组长,副局长周平、李钢粮、胡念、纪检组长陈璟、工会主席王勇、副调研员易建辉为成员的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分片负责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科长刘金明任办公室主任,李桂生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分片负责如下:

  刘晓理负责全市机插秧的育秧指导工作;杨志辉负责联系茶陵县、周平负责联系攸县、李钢粮负责联系醴陵市、陈璟负责联系天元区和石峰区、王勇负责联系炎陵县、胡念负责联系株洲县、易建辉负责联系芦淞区、荷塘区和云龙示范区的机插秧的指导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按照早、中、晚稻生产规律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于2014年3月15之前分别召开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动员会议,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技术培训。各县(市、区)应分批次组织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同时“阳光工程”培训应优先安排对集中育秧户和插秧机手的培训。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等四个项目县(市)培训机插技术人员200人以上,举办机插秧演示会4场以上;炎陵县培训机插技术人员50人以上,举办机插秧演示会1-2场。城市各区培训机插技术人员5人以上。同时组织专家技术组上门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其中,3月中下旬组织进行早稻育秧防寒保温技术指导,4月下旬进行早稻机插秧及田间管理指导,6月中下旬进行晚稻生产品种搭配及育秧控苗指导等。

  (三)检查考核。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于6月下旬和11月上旬根据湖南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检查、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根据2014年《湖南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市、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要建立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专家技术组,加强技术指导。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等四个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县(市),要确保不留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空白乡(镇),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扩大机械化育插秧规模,要以集中育秧专业户、农机、农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为龙头,将水稻生产“压单扩双”作为突破口,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带动、政策扶持的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市)要设立10个以上机械化育插秧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核心示范片区,扶持50-60个机械化育插秧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农机大户。

  (三)各项目县(市)要专门设立对比试验田块,要明确专人负责在同一田块、同一品种、同一管理的试验现场,记录机插秧与人工插秧和抛秧的详实测产情况,会同统计和农业部门做好对比试验及成本分析,为大面积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提供可靠依据。

  (四)各县(市、区)应安排配套资金,切实加大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投入,在中央财政购置补贴政策上,对购买育插秧设施设备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予以倾斜,继续实行累加补贴,并按实际机插作业面积给予适当补助的奖励制度。

  附件:《2014年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4年株洲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技术推广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机插秧面积     (万亩)

  培训人数(人)

  插秧机推广数(台)

  株洲县

  12

  200人以上

  80

  醴陵市

  22

  200人以上

  80

  攸 县

  22

  200人以上

  80

  茶陵县

  10

  200人以上 

  80

  炎陵县

  2.4

  50人以上 

  15

  荷塘区

  0.1

    5人以上

  2

  芦淞区

  0.2

    5人以上

  3

  石峰区

  0.05

    5人以上

  1

  天元区

  0.2

    5人以上

  3

  云龙区

  0.05

    5人以上

  1

  合 计

  69

  875人以上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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