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2-12-17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1、总则

  1、1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明确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处置农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立足预防、强化监管,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原则是: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管理,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快速反应。

  (1)应急救援按照就近救援原则。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由发生地农机管理部门首先做出响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事故处理按《湖南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及《湖南省农机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1、3编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湖南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区域内发生的农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全市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开展农机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市农机局成立株洲市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1、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卢   炜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钢粮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农机监理

              罗   成   株洲市农机安全监理总所所长

  成 员:刘水安 周继球 阙定吾 陈路平 杨乐怡

  办公室成员:

  主 任:罗  成  成 员:彭湘粤  曹 虎  张敏

  2、1、2主要职责

  (1)及时向省农机局、市政府、市农村工作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指导全市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协助上级及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1、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指挥调配辖区救援力量处置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协调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2)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的畅通;

  (3)决定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2、2相关机构职责

  2、2、1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接到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报告并核实后,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告省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其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救助力量和设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必须服从上级部门调动和指挥。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通报

  信息监测指: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可能造成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监测。

  3、1、1风险评估

  本预案将预警预防的信息风险评估分为三级:

  (1)特大恶性农机安全事故风险(I级)

  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20人以上的农机事故的信息。

  (2)特大农机安全事故风险(II级)

  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可能造成死亡3至9人,或者重伤10-19人的农机事故的信息。

  (3)重大农机安全事故风险(III级)

  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可能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9人以下的农机事故的信息。

  3、1、2信息通报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网络资源,最大限度地将预警预防信息向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中小学生及广大人民群众通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大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把考试、上牌上户、定期检验和年度审验关。

  3、2、2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培训机构的管理,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与自救互救能力。

  3、2、3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大保险宣传,增强广大农机操作人员的保险意识,鼓励农机操作人员参加必要险种的保险。

  3、2、4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整治低速汽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客营运、超载超速、驾驶人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有效预防与控制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

  3、3预防预警支持

  市、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布农机安全生产值班电话号码,确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报警电话见附件,报警电话变更的,及时向社会公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级标准

  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第3、1、1节风险评估)分为I、II、III级。

  4、1、2预案级别启动

  根据农机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县(市、区)三级。

  (1)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20人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启动省级预案,接报后10分钟内报告市局局长和主管局领导,在30分钟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农村工作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并及时请示政府组织公安、卫生、民政、保险等相关部门1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发生死亡3至9人或者重伤10至19人的农机安全事故,启动市级预案,在2小时内报告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市局主管副局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置。

  (3)发生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9人以下的农机安全事故,启动县级预案,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发生任何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都要首先启动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农机管理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等原因不能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可请求上一级启动应急预案。

  4、2信息共享和处置

  4、2、1信息来源与收集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

  (1)上传下达的信息;

  (2)突发事件当事人的救助或报案信息;

  (3)其他渠道的信息。

  4、2、2信息的评估与核实

  农机监理机构对不同渠道获得的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迅速进行评估与核实,评估与核实的内容包括:

  (1)事件性质(自然灾害、违法操作、机械事故等);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遇险人数及伤亡等情况;

  (4)突发事件初步处置情况及效果;

  (5)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6)评估启动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

  4、2、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经初步核实,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事发地农机管理部门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形式,立即向省、市农机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经初步核实,发生死亡3至9人或重伤10至19人的农机安全事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逐级向上级农机管理部门报告。

  (3)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监理机构对突发事件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

  4、3紧急处置

  当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出现急剧恶化的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4、4应急结束

  农机管理部门可根据以下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止或终止的建议:

  (1)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2)遇险人员的生命不再有任何符合情理的生存希望;

  (3)事故现场不再危害周边群众的生活与工作;

  (4)救援力量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中止或结束后,应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5、1、2涉及救援人员伤亡的,农机管理部门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调查报告

  5、2、1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对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2、2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湖南省重、特大农机事故内部责任倒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接警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6、2装备保障

  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农机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车辆,确保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

  6、3队伍保障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固定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并建立专家组或技术支持机构,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6、4经费保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将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案并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预案和宣传工作,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救援演习。


 

                                   

                                                                                    2015年5月28日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一、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株洲市农机安全监理总所     0731-28682991

  株洲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0731-27628897

  醴陵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0731-23232415

  攸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0731-24222222

  茶陵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0731-25252148

  炎陵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15273327663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联系电话:


 

  姓 名

  单位职务

  应急救援

  职 务

  联系电话

  卢   炜

  市农机局局长

  组 长

  13337331088

  李钢粮

  市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

  13789098687

  罗   成

  市农机安全监理总所所长

  副组长

  13117339400

  刘水安

  株洲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 员

  13447338976

  周继球

  醴陵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 员

  13974117734

  阙定吾

  攸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 员

  13974145325

  陈路平

  茶陵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 员

  13974115945

  杨乐怡

             炎陵县农机安全监理所长

  成 员

  1511534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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