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建设更高质量全面小康社会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01信息来源:
中共株洲市委文件
株发〔2020〕1 号
中 共 株 洲 市 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建设更高质量全面小康社会的意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
2020 年,是我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 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 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成 “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三 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补齐高质量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大力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大力发展精细农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和实现 基本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实现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
1.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按照“五个全面”巩固脱贫的要 求,切实做到防遗漏、防返贫、防风险、防反弹、防松懈 “五防”,到 2020 年底,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高质量通 过国家普查验收,为建设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 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切实排查整改突出问题。以开展巩固脱贫“清零行动” 为抓手,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六覆盖”,对标对 表、对单检查、对症下药,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扶贫 部门重点抓好基础管理、帮扶工作、风险防范等问题“清零 行动”。人社、农业农村、教育、卫健、医保、住建、发 改、水利等行业部门分别开展就业、产业、教育、健康、 住房、饮水问题“清零行动”。其他行业部门根据本部门承 担的行业扶贫任务,开展问题“清零行动”。(责任单位: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抓好产业扶贫,确保产业扶 贫的覆盖率达到 90%以上。不断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开展 送岗位信息到户、送务工人员到厂、送扶贫车间到村、送— 3 — 公益岗位到人、送技能培训到乡的“五送”行动,帮助贫困 劳动力实现就业。以开展“脱贫立志、星级创建”活动为抓 手,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 态帮扶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动态摸排,对脱贫不稳定 户、边缘户进行动态监测,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保持脱贫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扶贫部门 的行业扶贫责任和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后盾单位的帮扶 责任。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 制,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责任 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持续推进扶贫领域反腐败与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开 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暗访督查、提 级查办、约谈问责、考核通报、关怀激励机制,确保全年 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
二、对标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 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 300 公里,完成 25 户以及 100 人以上 自然村水泥(沥青)路“组组通”扫尾。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绿 化建设,高标准完成边沟清理工作,开展农村道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全市公路建管体制改革,理顺公路建管 体制机制,提升农村公路建管水平。试点农村公路养护“路长 制”,明确公路养护机构、人员、经费来源等。全面推进城乡 客运一体化建设,推动农村客运规范化、规模化、公益化发 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补齐农村电网短 板,不断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责任单位:国网 电力株洲公司)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 网络普遍覆盖,逐步推进 5G 信号向乡村覆盖。(责任单位: 市通管办)
7.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按照 供水规模化、城乡一体化、管理专业化的要求,巩固和新增 农村自来水人口 4.05 万,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 化。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抓紧抓实农村饮水安全突 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 测,提高供水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 局)开展防洪薄弱环节专项治理,推进“一江两水”干流堤坝 管养专项整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 设,完成 59 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8 个中小河流及主要支流 治理项目、7 个灌区节水改造项目、3 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 理项目、1817 处水毁修复工程,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8.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开展“治垃圾”“治污水”“治厕所”“治村容村貌”“改陋习”等“四治一改”行动,在农 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试点;抓好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和运营,推进养殖大户污水有效处理;提高改厕质量,健全 确保改厕质量的工作机制。全年完成 5 万户农村户用厕所、 100 座农村公共厕所改(新)建,推进改厕和污水治理有效衔 接;“拆、修、建、管”并举推进“四类房”整治;加强多规合一 的实用型乡村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乡镇集镇建设和农 村居民点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改变陋习,养成良好的卫 生和生活习惯。醴陵市、渌口区、天元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全域试点示范。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村示范”行动。围绕京珠高速、平汝高速、106 国道、天元 区石三门大道、荷塘区茶马线、醴陵市枫林旅游环线,着力 打造 6 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线路。大力实施美丽乡村 省、市、县“三级联创”,重点推进“1 县 5 镇”整域美丽乡村示 范建设,培育 4 个省级精品乡村。(责任单位:市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办)
9.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学习推广泸溪县教育改革经验,加 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抓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 规模学校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全 市大班额“清零”。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改革,在投入 保障、师资招引、职称评聘、专业培训、表扬奖励、提高待 遇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持 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10.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建设,办好县级医院,完成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任 务,切实保障村卫生室条件,实施每个乡镇卫生院 2 名全科 医生全覆盖。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做好农村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预案制定和防控工作。(责任单 位:市卫健委)
11.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 民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各县市区参保率稳定在 95%以 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0%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覆盖 范围,县域内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达到 85%以上;提高城乡居 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市域范围 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责任单 位:市医保局)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 4320 元/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善农村留守 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妇联、 市民政局)推进智慧养老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每个县市区新 改扩建一批农村特困人口供养服务机构,提高失能半失能特 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全面完成建档 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 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残 联)推动残疾人士康复救助,提高残疾人的“两项补贴”标 准。(责任单位:市残联)推动农村殡葬改革,支持乡村建 设公益性公墓。(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2.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 心实现 100%覆盖,推进“门前三小”示范点建设。全市组织送 文化下乡活动 700 次以上。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 15 人以上。 开展星级业余团队评定,支持业余文艺团队发展。加快农村 文体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国家传统村落 以及红色革命文物、工业遗产、乡村文物的有效保护与合理 利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
13.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农村综合服务 平台建设任务,打造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公共文化 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三社”联动,向居民 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社会化的服务。完善服 务功能,将县、乡政务服务系统向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延伸,基本实现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一门式”服 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1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 100%。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强化农业生产废弃物回 收利用,农膜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整治 行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湘赣边区河长制合作示范联 防联控,推动湘江、渌江、洣江等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 改善。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推进湘江、洣江流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 857 户 渔民退捕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古树名木 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 测防控,依法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遏制乱捕滥 猎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15.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抢抓“脱贫攻坚收 官年”、“全面小康社会决胜年”机遇,加强“三农”领域补短板 项目的策划、包装,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升级、高标准农田、 乡村公路、农村水利、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方面,认真编 制好“十四五”规划,建好项目库,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 省、市“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 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
三、大力发展精细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16.夯实精细农业发展基础。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 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 18.08 万 亩,建设 5 个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全力打造农田建设精品工 程。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新建、维修、改造机耕道 4000 公里,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73%,其 中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0.5%、油菜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稳定粮食生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着力稳面 积、稳产量,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332 万亩、总产 31 亿斤 以上,实现“两稳”总目标。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组、 到农户、到田块,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抛荒撂荒。发展 17 万 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带动早稻集中育秧面积 60 万亩以 上,确保早稻播种面积 94 万亩以上。扩大高档优质稻、旱杂 粮种植规模。巩固种植业结构调整成果,今年新增种植业结 构调整面积 17.92 万亩,建设一批种植业结构调整示范片,确 保完成三年 71.46 万亩的总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 局)
18.恢复生猪生产促进畜禽产业转型升级。抓好生猪稳产 保供,新建 11 个规模养殖场,新增生猪产能 50 万头以上,全 年出栏生猪 230 万头以上,确保产能到年底基本恢复到接近 正常年份水平。加快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精细化、 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生猪繁育、养殖、屠宰、加工全 产链一体化建设,建设 2 家标准化屠宰企业,支持 5 家屠宰加 工企业建设冷链仓储配送设施,加快由“运猪”向“运肉”转变, 将唐人神集团培育成全国畜禽产业领军企业。落实动物防疫 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区域联防制度,强化养殖场(户)防疫 主体责任,落实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19.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对应全省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统 筹抓好优势特色产业布局,重点培育畜禽、粮食、蔬菜、油 料、中药材、水果、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精准定位、 精细生产、精深加工、精明经营、精密组织的要求,分类制 定产业链发展规划及行动方案。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平台建 设,每个县市区建立 1-2 个优势特色产业核心区,推动“一县 一特”“一特一片”产业发展,新建省级农业强县 1 个、省级优 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1 个、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3 个、省 级农业强村 8 个。强化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围绕炎陵黄 桃、株洲红茶、神农茶油、攸县香干、功能性水稻等优势特 色产业,聘请院士(专家)服务团队,建立由一名院士指 导、一个专家团队服务、一笔专项资金支持的培育机制,提 纯复壮种子种苗,精准制定产品标准,建立示范推广基地; 加强“株洲市名特优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花卉育种湖南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生稻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 术研发平台建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 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0.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 场,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优势特色农业龙 头企业制度,纳入全市“温暖企业行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僵尸社”清理,支持农 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增强带动发展能力。加强家庭农 场培育,按“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果明显”的要求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全年培育市 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5 家,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示 范联合体 7 家,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60 家, 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 70 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加快农业品牌建设。持续打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特 色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层次 分明的品牌体系。加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组织制定生 产标准、产品标准,健全产品检测体系和溯源体系。加强农 业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国家级或 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 牌和企业品牌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 宣传部)重点在品牌农产品中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全面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 单”,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 40 个,建设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 安全县 1 个。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 局)推动品牌农产品“走出去”,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米袋 子”“菜篮子”工程,积极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 节会活动,增强农业企业出口创汇能力。(责任单位:市农 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
22.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加工、休闲旅游、康养等产 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智慧农业、加工体验等新兴业态,建设 1 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县推进示范 县、1 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3 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进休 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打造醴陵—攸县—茶陵— 炎陵民俗风情农业休闲精品线路 1 条,加大湘赣边区休闲农 业 3 条精品线路宣传力度。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 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丰 富农业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 局、市文旅广体局)
23.发展设施农业。做好设施农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长 株潭都市圈设施农业栽培基地,推动优势特色产业的重点龙 头企业建设标准化设施农业基地。强化设施农业用地、金 融、担保等政策支持,将种植、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应 用、饲料加工的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范围。加强物质技术 支撑,实施设施果蔬棚膜网推进工程,集中建设一批种苗繁 殖工厂、育苗工厂、孵化工厂。大力推广节水施肥一体化技 术,将喷灌、滴灌、微灌广泛应用于经济作物。加快补齐畜 牧水产设施短板,推广畜禽饲喂、环境控制等智能化设施设 备。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高速宽带网 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基地建 设。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冷链物流 基地 5 个,培育省级设施农业示范园 1 个。(责任单位:市 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粮食局)
24.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定农民就业,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就业优先等 政策举措,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帮助农民工返岗复 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农村转移就业劳动 者培训 0.67 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2 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鼓励地方增设乡村 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让更 多农民就业。因地制宜发展果蔬茶、食用菌、杂粮杂豆、中 药材、特色养殖、花卉苗木等产业,培育一批农场工场、手 工作坊、乡村车间,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成果转化,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让更多农民在 集体经济中受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 督检查,坚决防止侵害农民利益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
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25.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 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建引领巩固脱贫攻坚、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工作“三位一体”推进,大力实施抓 党建“十百千万”工程。打好村(居)换届主动战,年底前完成 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准备及提名工作,确保村党 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 60%。全面落 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 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推动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村任职比例动态保持在 10%左右,派强 用好第一书记,推动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 村、宗族宗教问题突出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全覆盖。选优配 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建立健全提拔重用 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党(工) 委书记进县市区党政班子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 织部、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在乡村开展“听 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 部、市农业农村局)
26.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健全三 级综治中心,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提高乡 村治理效能。县级要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 向,完善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乡 镇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各方力量,建好管理服务平台,提 供更多更好的便民服务。村级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 体系。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堂、红白理事 会、道德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对村民的示范和约束作用。深 化村务公开,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督”机制,抓好惠农减负政 策落实。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重点整治大操大办、厚葬薄 养、一次性餐具污染。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庭院、最美 新乡贤评选,将移风易俗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的重 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27.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进一步加 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 不上交。积极化解信访积案。(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司 法局)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吞集体 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以及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 犯罪行为。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 设,完善“一村一辅警”制度,深化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与应 用。(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依法加强农村宗教 事务管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全 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 局)
五、强化农业农村工作保障
28.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 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体 系,建立市统筹、县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发挥市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牵头抓总、统 筹协调等作用。县级党委书记担任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 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市、县两级党委 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29.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提 高土地出让收入投入农业农村的比例,农村“四类房”整治 中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入 80%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深入推 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 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全 面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集体经 营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设施、农产品、集体资产股份等 抵押融资。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扩大融资担保规模, 提升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责任单位:市金融 办、人民银行株洲支行、市农业农村局)
30.强化用地保障。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套的保鲜冷藏、 农机库房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 规划应预留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 发展用地。市县新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保障乡 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简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审核程 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 发展乡村产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 农村局)
31.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推动 更多的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加强市、县、乡农业科技 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充实 基层农技队伍力量。鼓励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支持事业 单位农技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整合 农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全年培训农业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新型职业农民 4000 人次以上。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 伍建设,加大基层干部激励力度,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 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责 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32.深化农村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成市 县两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市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颁 证,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强力推进“一体四司”建设,成立供销惠农有限公司、土地托 管、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公司,建立健全以乡村供销(基 层)社为重点的新型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社有企业为支撑 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 组织为骨干的新型农合会体系。(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完 成市、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市委编 办、市农业农村局)
33.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市对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落实 乡村振兴的工作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委绩效办)对工 作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推进落 实不力以及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理。(责 任单位:市委农办)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 情况作为市委巡察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每 年开展 1 次农业农村工作“看学议”活动。(责任单位:市委 农办)及时发现、总结、推介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加强宣传报道,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 部、市委农办) (此件发至乡镇、街道)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2 日印 发
责任编辑:市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