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示范县推荐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信息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办 公 室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 组织推荐 2020 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函》(农 机科〔2020〕6 号),决定在全国组织评价认定 100 个左右主要农 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做好我省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自评申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 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办机〔2016〕22 号)要求, 认真组织辖区内申报县开展自评。申报县材料应做到内容齐全、 数据可靠、佐证充分,自评表中需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 说明,按表中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并附清单;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 则上应来源于权威有效的最新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 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辖区内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 机械化示范县数量占农业县(市、区)总数超过 70%的市州,可 申报为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市州。
二、严格开展复审推荐
各市州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 原则,在县市区自评申报的基础上,严格开展审核把关。要依据 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加强对示范县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 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充分体现本地区农业机械化 发展的先进水平。对各申报县市区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 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 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省级审核由省农机事务中心组织,遵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 械化管理司关于组织推荐 2020 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示范县的函》(农机科〔2020〕6 号)执行。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于8月30日前将申报示范县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 至省农机事务中心。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高征, 0731-85521965。省农机事务中心联系人:曾文进,0731-85552269, 邮箱:hnnjgl@126.com。
附件:1.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5 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的通知》的正式文件
责任编辑:市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