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6年度省级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07信息来源:株洲市农机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制度、规程、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指导全市农机、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结构调整。组织重大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补贴专项资金的审批。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使用证的核发;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田、场院以及乡以下道路等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机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培训机构。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全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和协调农业机械的跨区作业;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4个项目共44万元。

  1.农机示范推广与服务能力建设10万元。我市农机操作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全年共举办两次大型乡镇农机人员培训班。重点以机械化插秧;秸秆机械化还田;粮食烘干;无人值保飞机等新技术培训。分别在株洲县、炎陵县、攸县、醴陵市组织开展了旋耕机、轮式拖拉机、喷雾式植保机等19种新进机具演示评价会37次。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15万元。2016年,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年初提出“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抓好试点,关注风险点”的工作要求,加强与财政、监察部门的配合,全市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总共办理了各类补贴机具6653台(套),受益农户5163户,已进行结算3761.025万元。目前,全市已有在天元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五地成立的报废农机回收点获湖南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并按程序按标准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报废补贴177.3万元。

  3.平安农机示范窗口创建经费15万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57 )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改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农机,2016年,省农机局为我局安排了专项资金10万元,其目的是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改进监理工作作风、改善监理设施办公条件、推进服务型机关有效建设等。此次资金主要用于机关添置办公设备,送农机具下乡,对城市四区配置了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差费用。

  4.机插秧经费4万元。今年以来,我市目前已完成新推广乘坐式高速插秧机、步进式插秧机、低速插秧机等各式水稻插秧机总计1270台,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任务指标。省里的机插秧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我局经过集体研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了预期效益和年度目标的可行性分析以及风险评估,报告了株洲市财政局,递交了2016年省级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请书,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全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可操作性强,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当地农机化事业发展,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与年度任务和计划数相对应。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农机示范推广与服务能力建设10万元,我局主要用于培训费和会议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购机补贴人员工作经费和差旅费和会议费。平安农机示范窗口创建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送农机具下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差费用。机插秧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经费。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专款专用,由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并在年底进行了一次内部专项资金审计,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1.对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经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立项,对工作经费使用明细在全局进行了公示。局领导在年底检查了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并进行了项目验收。2.对购机补贴工作经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立项;对工作经费使用明细在全局进行了公示。3.对平安农机示范窗口建设进行了立项并逐级申报(详见农机监理示范窗口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上对此专项资金进行了详细的预算、计划、执行、使用、检查、验收等情况说明,且在全局就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4.机插秧经费主要用培训经费,专项经费虽然数目不大,但是都进行了严格的计划和预算,并报局领导和财政局批准。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对资金进行了预算管理工作,并报财政局批准。1.制定了《2016年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经费支出方案》和《2016年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检查。2.制定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方案》和《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检查。3.制定了《2016年平安农机监理示范窗口建设专项资金支出方案》和《2016年平安农机监理示范窗口建设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统一审批、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4个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了株洲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得到很好落实,体现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2016年,株洲市农机局被省农机局评为“全省农机工作先进单位”。

  1.按照年初项目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率100%,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完成了项目建设,完成及时率为100%

  2.项目建设是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年度目标实施的,并且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质量达标率100%。

  3.局本级项目资金共投入44万元,为确保我市农机教育培训、农机购置补贴、平安农机建设以及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继续项目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观测,为项目的运行提供指导与服务。

  (二)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制订资金保障,把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抓紧抓好。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确保绩效目标、跟踪、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规范严格。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农机综合服务站,公开项目,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为绩效管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我市农业机械保有量突飞猛增,农机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任务随之俱增,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有效推动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的资金支持,用于科技推广与培训工作的建设。

  2.建议政府根据补贴资金的额度逐年增加农机购机补贴工作经费。

  3.农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压力逐渐增大,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用于安全监理装备和队伍建设,以防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为了提高农业机械效率,改善农村环境,建议增加机耕道建设专项经费。

  5.为了扶持现代农机合作建设,建议上级部门增加农机合作建设专项经费。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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