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8-08信息来源:株洲市农机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研究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制度、规程、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㈢负责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指导全市农机、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结构调整。
㈣组织重大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补贴专项资金的审批。
㈤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使用证的核发;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田、场院以及乡以下道路等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机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㈥负责全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培训机构。
㈦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全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和协调农业机械的跨区作业;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㈧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部门由机关本级和株洲市农机监理所二级机构组成,人员编制为32人,截至2015年底,在职人数为28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退休人数为21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81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0.08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68万.本年支出总计810.97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3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82万,农林水支出为669.22万。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为810.08万元,人员经费为403.4万,公用经费为406.68.
3、年度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4.45万,比2014年减少3.75万,主要原因是采取严格车辆的日常维修审批,加强使用管理等措施,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为36.95万,比2014年减少8.35万,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07.5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22万元,决算数119万元,包括一般设备,一般会议,车辆维修保险加油,其他消耗品和设备机械。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
本单位2015年的支出基本按照2015年预算执行,没有大的改变,追加的预算基本属于人员经费。
(三)提出改进措施,建议预算编制适当提高农业机械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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